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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象

作者:水风散人

1.体用之象
        “体”和“用”的思维,源于六十四卦可视作八卦两两相重的意识形态,如单个重卦是由上卦与下卦两个八经卦组成,而分析此重卦最简单的方法,显而易见就是通过上下八卦之间的关系获得其必然的特征意义。
在古代上卦又称之谓“外卦”、“悔卦”;下卦又称之谓“内卦”、“贞卦”。在先天之学中,邵雍引用“体、用”的概念来描述上、下卦之间的关系。如在【梅花易数】里,往往是以重卦的不变之八经卦作为“体”,以变爻所处之八卦为“用”,若上、下爻皆有变(或皆未变),则以内卦为体,外卦为用。“体”代表“贞”、“主”、“我”,是事件的主体;“用”代表“悔”、“客”、“对方”,泛指外部环境对该事件的影响。
拿乾宫中的履卦为例,履从象上看是天、泽相会而成。以空间的象限意义来解释,其所处三维空间的特定象限是在乾象区域,在这一特定空间中的兑区相对于该空间来说就是事件的本体,而乾象也就是这一特定空间的环境特征。环境之乾与本体之兑发生关系,产生特定意义的象,古人则取之谓“履”。
另外我们还需要注意的是,体用之象是围绕着“我”这个观测者(或“因”)上的本体中心论思想而展开的。通过“我”所想知道的事件本体之象和其所处的环境之象,获得一定关系的现象或变化的趋势。

2.互体之象
“互体”在古代又称“互卦”、“杂卦”、“和体”、“约象”等等,是一种常用的分析重卦内在特征象义的方法。互体的运用早在汉代就已盛行,如王伯厚谓之曰:“京氏自二至四为互体,自三自五为约象。”意思是说,重卦里的二、三、四爻和三、四、五爻不仅可以单独构成一个卦象,而且二至四爻在下可视作内卦、体卦,三至五爻在上为外卦、为用,合两者又可衍生出一个“子重卦”。
互体不仅可以作断卦释象之用,古人还常用互体之象解释【周易】卦爻辞的由来,如豫卦六二爻辞:“介于石,不终日。贞,吉。”虞翻解释曰:“与四为艮,艮为石,故‘介于石’”。意指豫卦二至四爻构成互卦艮,艮有石象,所以说“介于石”。
这种互体的特点是弃重卦的初、上两爻不用,而用中四爻。除此之外,古代还有下四爻互、上四爻互,则四爻之互法共有三种。有下五爻互和上五爻互两种五爻之互法,这五种互卦之法是古代诸家通常所公认的,其中又以中四爻之互卦最具流行。
无论是哪种互体之象都有两个特点:其一,用爻的上下对称性取用;其二,八卦的三爻总是连续性地构成一个卦象。“对称性”原则,说明了互体仍然遵循着《易》的阴阳对持、互为往来的不移定律。正是以此为出发点,才使得卦与卦之间的有机关系变得真实、可信。“连续性”原则,则充分说明了事物持续性发展的全息阶段过程,主要突出三维成“象”的功能,也是必须遵守的大道模式。

3.体位之象
体位之象,始于“三才”说。所谓“三才”,就是构成三维宇宙的天、地、人三个基本单元。古人认为,重卦六爻象征着“天”、“地”、“人”这三才,如初爻、二爻为下体,应地;三爻、四爻为中体,应人;五爻、上爻为上,应天。
关于体位之象的原始要宗,我们应该注意两点:
第一,“三才”意味着什么?
【说卦传】里是这样描述的:“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划而成卦。分阴分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
“天之道”,即三维坐标的上、下轴线也。“阴与阳”,即下轴向和上轴向也。“人之道”,即三维坐标之左、右轴线也。“仁与义”,即左轴向和右轴向也。“地之道”,即三维坐标前、后之轴线也。“柔与刚”,即前轴向和后轴向也。兼三轴而正、负两之,成六向性。一爻代表一向性,六爻为六象性,与三维宇宙的大道模式严丝无缝地大统一,此正是《易》的精蕴之所在。
第二,如此上、中、下三体之分的依据是什么?
三体代表的是三个维度,阴阳两之才有六爻。如果我们仅从三个不同的维度上来分析事物之变化的话,则一个维度上的阴阳两向性可以作一元化的处理。因为六爻之变,归根结底还是三个维度的发生关系。故将六爻约为三爻,从理论上讲是可行的,只是其观察的立足点不同而已。
而两两之划分,也完全符合六爻的时空意义。从“位”的意义上看,初与二爻处众爻之下,符合“下位”的意义,依此而推“中位”、“上位”皆可成立。从时间的一维性质上看,就是把六个时间段以两两相临并为一的原则,简化为三个时间段,也完全符合线性运动的本质。
在具体运用上,古人不仅针对体位来认证爻的性质,还通过“三才”论引申出“大小体”之说。如毛奇龄《仲氏易》中便认为风地观卦“两两相兼”之后(阴阳相同的两爻合为一爻),构成一个“大艮”之象。这是在重卦的整体性上考察其特征,并结合相关的《易》理获得宏观上的表象。可以看到,六十四重卦的特征意义是非常广泛的,古人则因需所取以为用,体现了取象的灵活性以及在不同的视角中所观测到不同象义的关系。

4.倒体之象
古人认为,六十四卦卦体互为颠倒的两个重卦间有着内在的关联性。如屯与蒙、临与观之类,俗称“倒体”、“综卦”、“覆卦”、“反卦”等。【周易】通行本就是采用这种“非覆即变”两两相对的方法排列六十四卦的。
倒体之象早在秦汉之际,就已发展成为卜筮断卦的方法之一,主要以逻辑、辨证的思想获得一定的卦义和启示。如虞翻曰:“反晋也,明入地中,故伤矣。”意思是说,晋卦卦名有上升、日出、明亮之象,而与其相反的明夷卦恰好有下降、日落、昏暗之象。
倒体的现象反映了古人朴素的阴阳辨证观念和对世界万物普适规律的认同,是古人对“逆向思维”的挖掘和运用。通过倒体在形式和空间结构上客观存在的对向性、逆向性的反差现象,达成知一而晓两,知我即能知彼,知彼就能知我的推理关系,从中应证出象的特征意义,汲取事物周期性的大道规律。

5.交体之象
所谓“交体”,是将重卦的上、下八经卦交换位置,如雷地豫的交体为地雷复之类,虞翻称之为“上下象易”,即交换上、下卦的意思。
一般认为,上下易象主要起到对六十四重卦加强认识的作用。结合【周易】辞、象,尤其是“贞”、“悔”意义所作的解释,都可以使我们以一个有机、系统的思路去理解、掌握重卦的意义所在。
倒体与交体不同的是,前者是纯粹的逆反意义,后者则是在两个发生作用关系的单位象性意义都不变的基础上所进行的“换位思考”,通过这种“交体”的思考方式,得到对“我”(本卦)的进一步认识。

6.通变之象
即两个重卦之间六爻之阴阳完全相反,又称“对卦”、“旁通”。如山地剥之泽天夬等等,也是古人用来解释易理的一种方法。如夬卦辞:“夬,扬于王庭。”虞翻理解为“与剥旁通”,即艮有门庭之象,相对于剥而言,乾有王象,为升扬,会通其意则得“扬于王庭”之辞。
通变之法可追溯到【说卦传】中关于“天地定位,山泽通气,雷风相薄,水火不相射(帛书【周易】作‘水火相射’)”的理念,即天地、山泽、雷风、水火各有其内在的联系,以我们的三维八卦观来看,这种思想是基于一维《易学》范畴而引出的一元论。
由此可见,所谓“通变”就是在三维的时空结构中谋求特定象性的阴阳变化性质,通过一维对象的作用力获得自身变化的一些信息。通变之法是古人辨证思想在《易学》运用中的典范,是极富智慧的运用和创造之一。

7.半对之象
俗称“半对卦”,即只通变重卦中的内卦或外卦一个卦。如雷泽归妹,外象易之为风泽中孚,曰“上半对卦”。从【周易】爻辞来看,归妹六五爻辞有“月几望”,中孚六四爻辞也有“月几望”。又山水蒙与泽水困,蒙六四爻辞有“困蒙”系之。而天泽履之天山遁则曰“下半对卦”履卦辞有“履虎尾”和遁初六爻辞“遁尾”心心相印。
运用“半对”之义来注脚卦爻辞,在【周易】中十分常见,后人将之总结为,无论上下卦哪个对易,之间都存在着象义上的联贯,其原理与“通变之象”是一致的。可以看到,半对之象不仅继存了“通变”的思想,还融合进“体用”的理念,是一种崭新的继存和发展,也是一种多维的思考模式。

8.半覆之象
又称“半覆卦”,取法同半对卦,唯各以覆象求之。所谓“覆象”,即八卦倒体之象,如震覆为艮、兑覆为巽(乾、坤、坎、离覆象相同)之类。覆卦也称“反易”,互见之爻往往还有相反之意。如谦六五爻辞曰:“利用侵伐”。复上六则曰:“十年不克征”。
在【周易】的卦爻辞中,有些也可以通过半覆卦来阐释辞义。如水雷屯内卦覆为水山蹇,是“下半覆卦”。屯卦【彖辞】曰:“刚柔始交而难生。”蹇卦【彖】曰:“蹇,难也。”又风天小畜之泽天夬卦,为“上半覆卦”。小畜六四爻辞曰“惕出”,夬九二曰“惕号”;小畜上九曰“既雨”,夬九三曰“遇雨”。
半覆卦则是“倒体”和“体用”的结合物,不变的那一卦往往被视作“体”,变的那一卦往往被视作“用”。

9.卦意之象
即通过卦体的象义结合自然义理等作通义的引申,以象而会意。如火地晋卦,离为日,坤为地,象徵太阳升腾在大地之上,俱日出之象。正如【说文解字】中的“会意”之言,即“晋”同“进”义,两字同音,并属震韵,精母。又如明夷象徵太阳落于大地下面,有日落之象。程颐曰:“反晋成明夷故义与晋正相反。晋者,明盛之卦,明君在上,君臣并进之时也。明夷昏暗之卦,暗君在下,明者见伤之时也。”
这种以象会意之法早在【序卦传】中已显大观,其会诸卦意,将六十四卦结成一统以释《易》,虽嫌附会,但他的思想仍可为后学借鉴法用。当模糊性较强的卦象一旦转化成人们日常生活的自然之理、自然之象,必然使我们更直观、浅白地理解六十四卦的特征意义。真正达到所谓的“类万物之情,通神明之德”。

10.尚像之象
以重卦的形状、形态、形象出发,取得与事物在形状、形态、形象上的一致性,从而取得卦象上的统一意义。如离卦,有网罟之象。离为上下重目,网罟则有重目之像。又离外刚象网之纲,内柔象网之目。
又如益卦象耜耒;涣卦象舟楫;夬卦象书契;颐卦象口;鼎卦象鼎等等,这些俱是以器尚象。又如否、泰之象义,泰卦是天地交通、通衢之意,否卦则是天地自守、不交之意,此又是取诸于抽象的义理之象。在古代这种用象非常普及,取法也极为灵活,当然其宗旨在于始终不失卦义这个主题。

11.变卦之象
所谓“变卦”,就是卜筮中主卦卦象发生变动而衍生的另一重卦。主卦即事件的本质因一定的条件产生出另一种形象,在《易学》中被描述成事物动态发展、变化的必然规律。从占筮意义上看主卦多包涵事件初发阶段的意义,之卦多包涵事件结束阶段的意义,之、之卦加起来代表事件运动的一个全息周期变化。
关于卦象的错综通变,杭辛斋曾指出:“其(卦象)最显著者也。昔人不解八卦相错,即六十四卦相错之义。每卦只于六爻中摸索,望文生义,宜无从索解者多矣。”这些顿喝之语值得我们对重卦卦象的理解予以本质的深思。

12.合成之象
又称大象,如地天泰·三与六爻合成大象震象,中孚上巽下兑合成大离之象。代表卦与卦或卦与爻之间发生融合、同化,达成共识。大象的意义超越了局部的卦爻意义,形成新的整体意义。

13.伏反之象
这是水风独创的一种象学模式,即主卦内卦或外卦在之卦中变成外卦或内卦,主卦内卦或外卦变成之卦的外卦或内卦的反吟卦。表示事件不顺利,反复其事,颠覆从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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